关于对2022年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
进行审计的公示
沈建审公字[2023]1号
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受学校党委委托,审计处将成立审计组,于2023年3月13日起对学校2022年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,审计范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。重大事项将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。
审计期间,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,若师生有需要反映的事项,可及时向审计处实名反映。审计组将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,并接受师生监督。
审计组成员:邹颖 程铭远 赵晓晨 高鹤 尹浙霖
办公地点:学校机关楼307房间
联系电话: 24692498 邮箱地址:sjc@sjzu.edu.cn
沈阳建筑大学审计处
2023年3月9日
审计工作纪律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